——受理环节:一要及时受理,要及时上网查看是否有网上申请;二要有记录、登记,电话咨询要有记录,信函、传真以及网上申请要进行造表登记;三要对答复提出意见,草拟答复内容。受理以后,是否发出“受理通知书”,由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审查环节:主要审查保密性、准确性,在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前,单位相关责任人、单位领导应当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答复的内容是否准确。同时,对一些敏感信息的答复,请慎重,尽可能做得完美。
——答复环节:一要及时,能当场答复和提供的,要当场完成,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在时限内答复,确实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先要进行电话沟通;二要准确,针对公开申请的内容分别作出答复,如:政府信息已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决定;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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