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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Y03100-1100-2011-00719 发布机构: 上杭县人民政府 文        号:
杭政综﹝2011﹞424号
名        称: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108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内容摘要: 关于印发上杭县防汛应急预案
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上杭县防汛应急预案》已经重新修订,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1 编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和《上杭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杭政综〔2011〕104号),结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共同做好全县防洪减灾工作,特编制本预案。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人民政府防汛旱指挥部(简称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其办事机构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防汛办”挂靠县水利局。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领导小组或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2.2 县防汛指挥部组成

防汛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协调副主任、水利局局长、水利局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农办、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公路局、铁办、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广电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移民局、旅游局、气象局、水文站、城区用水办、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武警上杭森林大队、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杭电力公司、财保公司上杭分公司、中国电信上杭分公司、中国移动上杭分公司、中国联通上杭分公司等单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必要时,防汛指挥部设立如下工作小组:

(1)综合信息组。由县政府办负责,县委办综合股、民政局、水利局、防汛办等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通报雨情、水情、险情及抗洪抢险动态,编写抗洪简报,领导指示和文件的印发,拟定抗洪救灾的请示、汇报、报告。

(2)防汛工程技术组。由县水利局牵头,建设局、交通局、国土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根据雨情、水情、险情提出分析意见,审核和制定工程应急措施方案,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监督经批准的抢险方案的实施,为抢险工地提供技术指导。

(3)水文气象组。由县气象局牵头,水文站、国土局、防汛办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分析天气动态,及时发布降雨洪水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4)抢险救援组。由县负责,公安、人武、消防、武警、森警、经贸、用水、电力、通讯、道路、水运等专业抢险抢修队伍组成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受困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划定危险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危险源,排除可能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隐患;抢修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5)治安警戒组。由县公安局负责,主要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交通管制组。由县公安局负责,交通局公路局、交管大队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道路、水路交通管制,及时疏通交通堵塞,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并引导进入指定地点

(7)应急通讯组。由防汛办协调,县各通讯运营企业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指挥的通讯保障工作,重点保障防汛指挥中心及现场指挥部、各应急救援组织、新闻媒体、医院、上级政府和外部救援机构间通讯网络畅通;设立备用应急通讯系统,增设特殊通话频率

(8)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环保局、卫生防疫站及县医院、中医院、红十字会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抢险工地临时医疗点,组织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及时做好防病治病的宣传、指导,饮水水源及居住环境的净化和消毒。

(9)宣传新闻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广电局、报道组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安排新闻采访,做好境外记者接待工作,向社会各界宣传报导抗洪抢险实况,及时通报暴雨洪水信息,宣传防灾救灾知识,报导抗洪救灾的好人好事,鼓舞抗洪斗志。

(10)应急物资和生活保障组。由县民政局、受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局、经贸局、财政局、交通局、药监局、粮食局、石油公司、供销社、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调集运送救灾应急物资做好现场抢险人员、指挥部及其各工作小组人员必需的食宿等日常生活保障

(11)生产自救组。由县府办负责,县农业局、经贸局、水利局、建设局、教育局及金融、保险机构等单位组成。农业局负责提供农情,组织种子、种苗的供应,恢复农畜渔业生产;经贸局指导受灾工业企业尽快恢复工业生产,组织供应救灾所需物资;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修复的技术指导;建设局负责城区及乡镇的房屋安全检查和城区恢复工作;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校的修复和复课;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银行、信用社应大力支持恢复工农业生产。

(12)灾情评估组。由统计局、防汛办协调,农业局、经贸局、交通局、民政局、电信公司电力公司水利局等组成。主要任务是进行灾情调查、评估、统计,提供受灾损失情况。

2.3 组织机构职责

2.3.1 县防汛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县防汛抗洪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县防汛应急预案。

(2)在县应急委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参加的防汛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汛抗洪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小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实施防汛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3.2 县防汛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县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汛抗洪救灾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县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县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汛措施的落实。

(3)负责县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

(2)县人武部:根据县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协调武警、消防、森警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等工作。

(3)县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县防汛抢险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各新闻媒体的采访接待安排工作。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对社会公众的防汛知识宣传。

(4)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防汛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组织制订水利工程防洪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督促、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5)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组织制订处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指导、督促各乡镇对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和防范。

(6)县委农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防汛减灾工作。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7)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8)县发展和改革局:指导防汛防洪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汛防洪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

(9)县经贸局:负责组织直属企业和指导工矿企业做好防汛工作;协调电力、商业、物资、药品等部门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和有关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与供应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用电保障。

(10)县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县防汛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向省市争取防汛抢险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1)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县指挥部。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12)县交通局、公路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县公路(桥梁)的防汛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协调关闭高速公路。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汛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县消防、武警、森警、民兵预备役等队伍冲锋舟驾驶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13)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的防洪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区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城区树木、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居民做好房屋等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协助组织城区抢险队伍、调集抢险机械设备和抢险砂石料。

(14)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防洪安全,督促落实非常情况下教学单位的人员安全、财产转移措施,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15)县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灾后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

(16)县广电局: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汛减灾宣传工作,特别是当接到县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汛抗洪通知时,应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

(17)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监督、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8)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指挥全县旅游行业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旅游区(点)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及危险地带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职工人身安全。

(19)县监察局(县效能办):监督防洪防台风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汛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县移民局:负责水库库区、库周边的移民生产安全及移民安置点的防洪安全建设。

(21)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报县政府及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

(22)上杭水文站:负责水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汛期及时跟踪分析最新水雨情况,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文信息,为防灾减灾提供技术支持,做好洪水调查、分析及评估工作。

(23)县城区用水办:负责城区供水水源设施防洪安全和城区供水保障。

(24)县铁办:负责所辖铁路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保障铁路畅通和行车安全。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25)县电力公司:负责保障防洪抢险、防洪排涝设施及防汛指挥中心的用电需要,保障电力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

(26)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武警上杭森林大队:执行国家赋予的抗洪抢险任务。

(27)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紫金山矿区防洪安全工作。

(28)电信上杭分公司、移动上杭分公司、联通上杭分公司:负责公共通讯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做好汛期防汛通讯保障工作,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汛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根据指令,向事发区域公众通讯用户发送预警短信息

(29)财保上杭分公司:勘查现场,快速做好理赔。

2.3.4 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各电站水库汛抗洪领导小组、各系统(部门)防汛抗洪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1)各电站水库的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金山、矶头、回龙、涧头、坝上、河东、和坝、石圳、角龙、雁子滩、城关闸坝、黄潭峡、祝田等水电站防汛抗洪领导小组,负责电站水库的防洪、安全任务执行防汛指挥部门的防洪调度命令

(2)各系统、部门的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各系统、部门应根据本系统、部门的防任务和职能所承担的任务相应成立防汛抗洪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做好防准备和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赴灾区协助抗洪、抢险、救灾。

(3)各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组成,组织制定辖区内小(一)型水库小(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乡村防洪预案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洪抢险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汛期,直接获取防汛信息的单位应坚持24小时值班,重点是密切监视天气和江河、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水位变化情况,在暴雨洪水发生或台风来临之前向有关部门发出预报、警报。按有关法规,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信息、天气预报和暴雨、台风警报,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洪水消息和洪水警报。

防汛办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风、雨、水情,加强对洪水预警系统的监测。负责发布防御台风、暴雨、洪水的通报、通知。并根据台风等级或发生暴雨、洪水的地域和量级,利用洪水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将防汛工作部署、要求等有关信息及时发送到相关或全部防汛责任人。根据防指授权发布启动或响应级别。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气象局。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分析天气发展趋势。及时发布天气信息、暴雨和台风警报,并视情况用短信发布平台将气象预警信息发送到相关或全部防汛责任人。当台风经中央气象台编号并可能对我区域造成影响时,应立即报告政府办、防汛办,并监视台风的发展动态。及时向政府和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上杭水文。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注视天气变化,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江河水情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洪水警报及时向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3.1 气象水文特征值

3.1.1各频率设计暴雨

根据上杭县的降雨洪水特性,各时段设计暴雨成果如下。

频率

24小时

12小时

6小时

3小时

1小时

100一遇

215

170

165

125

85

50一遇

195

155

145

115

75

30一遇

190

150

140

110

70

20一遇

175

140

125

100

65

10一遇

155

125

110

85

60

5一遇

135

105

95

75

50

2一遇

100

80

70

55

40

3.1.2水文特征值

特征值

上杭水文

(二站)

上杭水文

(一站)

回龙站

蓝溪站

旧县河

全坊站

集雨面积km2

5788

5888

3333

905

1601

警戒

水位m

180

176.9

218

178.5

 

流量m3/s

2780

2820

731

 

 

危险

水位m

182

178.9

221

180

 

流量m3/s

3600

3650

2140

 

 

2年一遇

水位m

179.5

176.36

 

 

 

流量m3/s

2580

2610

 

 

 

5年一遇

水位m

182.45

179.35

 

180.8

212.05

流量m3/s

3930

3980

 

1185

1780

10年一遇

水位m

183.58

180.48

 

181.65

213.05

流量m3/s

4900

4960

 

1520

2310

20年一遇

水位m

184.7

181.6

 

182.42

213.8

流量m3/s

5930

6000

 

1865

2850

50年一遇

水位m

186.3

183.2

 

183.43

214.77

流量m3/s

7220

7310

 

2320

3560

百年一遇

水位m

187.15

184.05

 

 

 

流量m3/s

8020

8140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气象信息发布

县气象局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监测和报告。

(1)暴雨预警。

预警信号

雨量级别

蓝色预警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黄色预警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橙色预警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红色预警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2)台风预警。

预警信号

台风影响程度

蓝色预警

24小时内可能影响,且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黄色预警

12小时内可能影响,且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橙色预警

6小时内可能影响,且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红色预警

3小时内可能影响,且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

3)县境内实测发生2年一遇降雨时,每12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12小时降雨预报;实测发生5年一遇降雨时,每6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6小时的降雨预报;实测发生10年一遇降雨时,每3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3小时的降雨预报。

3.2.2水文信息发布

上杭水文站负责汀江、旧县河、黄潭河的实时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和报告。

1当实测降雨量2年一遇以上时,须立即将有关资料报送防汛指挥部

2)汀江、旧县河、黄潭河汛情按下列要求发布。

预测的洪水标准

水情情况的报告和预报发布时限

小于5年一遇

24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和洪水预报

510年一遇

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和洪水预报

1020年一遇

6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和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2050年一遇

3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和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4 应急响应行动

4.1 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四级响应:

1)某乡镇发生5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2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即将登陆,且在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3)发生局部性的洪涝灾情,灾情继续发展。

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

2、响应行动。

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分析未来天气发展趋势,适时作出防御部署。

防指由一位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暴雨、洪水、台风的发展趋势,适时发出通知,部署防抗工作。防汛办主任24小时值班带班。防汛专家组上岗到位,掌握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对金山、矶头电站水库实施防洪调度,对其它水库的防洪调度进行监督

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防汛办领导24小时值班带班。加强对降雨、洪水和台风动态的监视,掌握河流重要控制站和小(一)型及以上水库的雨情、水情,加强对洪水预警系统的监测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为防洪指挥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必要时发出防御部署通知,并通过洪水预警信息发送平台,及时将工作部署及防御措施发送有关区域防汛责任人。向防指及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汛情,了解、反馈各地、各部门防御动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防御暴雨引发的次生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委、政府、防指领导和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气象局适时发布雨情、台风信息,并将天气发展趋势及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通报政府办、防汛办。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分析强降雨可能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其发展趋势,并及时向有关区域防汛责任人发出暴雨警报。向防汛办通报暴雨实况及预报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天气趋势预报和暴雨警报。

上杭水文站:实施领导带班。收集汇总有关江河水文站点的实时雨情、水情。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对洪水进行沿程滚动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县境内汀江、旧县河、黄潭河段的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防汛办通报暴雨洪水实况(绝对值、相对值和相应频率)。

水利局防汛带班局领导24小时在防汛办值班。了解主要江河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了解系统内小()型及以上水库蓄水状况,并对中型及重要小()型以上水库实施监控。对病险水库、堤、闸坝、山塘的安全度汛措施实施重点督查。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检查城区内主要道路、街道和建设工地的排水设施,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理,确保洪水到来时各排水设施畅通。通知城区内各建设单位、相关职能管理单位做好防抗暴雨洪水工作。

经贸局:部署企业单位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了解各企业防汛备汛情况。

安监局部署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了解矿山企业防汛备汛情况。

县电力公司:协助做好各电站的防洪调度落实工作。优先保障防汛指挥、抢险用电。

国土资源局了解各地防御地质灾害的动态。督促各地对重点地区、隐患点防御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作出部署。

4.2 三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某乡镇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5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已登陆,且在12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3)将发生或已发生局部中等洪水。

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2、响应行动。

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继续做好四级响应情况下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应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防指总指挥召开会商会或防指成员紧急会议。以防指的名义发出部署防抗台风、暴雨、洪水的通知,对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加强指挥调度,作出决策部署,发布防御工作指令。由指挥长带班,至少有一位副总指挥24小时坐镇指挥,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防御部署落实情况。

政府办:了解各地防汛抗灾动态,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各乡镇直部门有关问题和困难。

防汛办:认真落实防指的各项部署,及时将洪水、台风警报信息和防指的部署通报有关单位,及时掌握和反馈各地贯彻落实防洪水防台风工作部署情况。收集掌握各地防御中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收集掌握发洪地区防洪、水利重点病险工程的防御状况,加强对洪水预警系统的监测,向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险情和灾情。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提出指挥决策的建议意见,为防指代拟相关文件、材料。加强与驻部队的联系,做好部队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经防指领导批准,通过境内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防洪防台风信息。向委、政府和防指领导及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气象局:对雨情、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并及时通报政府办、防汛办等单位。分析并预报发生洪水地区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降雨发展趋势。参与防指或防汛办的江河水库防洪调度会商。

上杭水文站:加密对江河洪水的预测预报。参与防指或防汛办的江河水库防洪调度会商。

县人武部:根据实时汛情、险情和灾情,做好驻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向委、政府和防指通报驻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抗洪救灾力量的准备情况及组织实施进展情况。

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上杭大队:根据实时汛情、险情和灾情,部署所属部队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向防指报告部队投入抢险救灾力量的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

县公安局:适时作出部署,加强值班备勤,做好保畅通和治安管理工作。

水利局及时部署防洪、防台风工作,严密监视系统内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加强对水利工程保安的技术指导工作,防汛专家组待命,做好应急准备。部署全县水利部门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遇到水利工程出险时,按分级管理原则,督促当地政府及水利部门迅速采取强有力措施妥善处置必要时派出专家增援。督促发洪区域中型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并了解小型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掌握发洪地区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实时运行情况。参与防指对江河及水库防洪调度的研究决策。

经贸局:部署企业单位做好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准备工作。

安监局部署矿山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各项准备工作,对矿山企业停产和撤离作业人员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并按矿山防汛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县电力公司:部署电力系统做好防抗洪水、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参与县防指对中型水电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

交通局组织检查发洪河流船只锚固及安全转移,并做好防漂船预案。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对危险道路桥梁及时设立警示牌或封闭。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的排水及道路清障工作。组织对城区内主要街道和建设工地排水设施进行巡查。城区道路因障碍物受阻或因下水道阻塞造成内涝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排除。参与组织城镇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督促城管部门协同做好抗灾救灾的治安管理。

铁办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加强发洪地区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向委办、政府办和防指报告有关险情、隐患及处置情况。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上杭分公司部署通讯保障工作,做好防汛应急机动通讯设备及队伍组织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汛救 灾的通讯畅通。

国土资源局按照地灾防治年度预案,部署和指导各地做好防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掌握重点地区的地质险情态势,并及时向防指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置情况。

林业局做好本系统防洪工作,提前转移江河边和低洼地带的库存木材。组织好防洪抢险队伍,做好防洪应急准备工作。

农业局组织做好本系统防台风和防洪工作,并指导农业主体做好农作物和农业设施保护工作,特别是高杆农作物的支护,若遇农作物采收季节,应迅速通知台风可能影响的地区组织劳力进行抢收。

教育局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学校的防洪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及校舍的安全。

委宣传部、广电局各媒体及时播发气象台和上杭水文站提供的有关暴雨、洪水警报信息。播发防指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防台风工作部署。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和地方、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监察局(效能办)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和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检查乡镇及防指成员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防范、抗御暴雨、洪水、台风等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及值班值守等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告诫,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金山、矶头及其他小型水库服从防指的统一调度。

4.3 二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某乡镇发生2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已登陆,且在6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全县相当部分地区将超过或已超过防御标准。

2、响应行动。

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由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组织抢险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排险、救灾。在继续做好三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应努力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防指由总指挥在指挥部24小时坐镇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动议,经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布紧急防汛期命令,紧急部署防洪抗灾工作。协调指挥驻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必要时请求防指支援。密切监视小(一)以上水库的运行,做好小(一)以上水库的防洪科学调度工作。及时向防指报告抗灾救灾情况。

政府办掌握各地抗洪救灾动态,向委、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代政府拟文向政府报告。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各乡镇直部门有关问题和困难。

防汛办迅速落实防指的各项决策部署,利用洪水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部分或全部防汛责任人发布防汛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与防指成员单位会商,及时了解和通报情况。分析提出是否宣布进紧急防汛期的意见。实时掌握发洪区小(一)以上水库运行情况,并密切监控其它水库。了解掌握江河堤坝和在建工程的防洪情况。向委、政府和防指领导、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气象局加密降雨、台风趋势预报,分析台风、暴雨对我的影响情况,并迅速向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委办、政府办和防汛办报告。当台风进入龙岩新一代天气雷达探测区内时,应及时预报台风动态与发展趋势,每隔1~2小时向政府、防指通报一次台风最新信息,并根据台风、暴雨对我的影响情况,利用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向有关部门或防汛责任人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分析并预报重点地区未来12小时和24小时的降雨和天气情况。参与防指对江河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

上杭水文站:应根据洪水、台风的不同特点,认真做好江河洪水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强降雨的各类信息,并迅速向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委办、政府办和防汛办报告。实时掌握主要江河的洪水水位、流量和变化情况。预报主要江河洪水水位过程。参与防指对江河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

县人武部:参与防指的会商及工作部署,指令驻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集结待命,组织协调指挥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必要时派出领导进驻防指,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向委、政府和防指通报各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上杭大队:参与防指的会商及工作部署,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派出领导进驻防指,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向委、政府和防指报告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做好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疏导,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水利局成立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工作小组。监控重点病险水库、闸坝与堤防,向防指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向有关流域派出防汛专家组。协助防指做好江河水库防洪调度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预案。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对可能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的建设部门(单位),协助当地城镇(社区、居委会),重点做好对已鉴定的危房进行检查及住在危房的群众安全转移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城市高楼塔吊、广告牌等加固工作和城市内涝的防范工作。城市园林部门要切实做好城林木的支护加固工作。

县电力公司:部署电力系统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水工作。优先保证防汛等相关重要部门供电。组织突击抢修队伍,做好抢修供电设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派员到防指协助有关发电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民政局做好紧急转移人员的安置及生活救助等各项工作。

卫生局做好卫生医疗器具、药品的供应及医务人员调度工作。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区救死扶伤、防疫消毒。

交通局、公路加强车、船交通安全管理,由交通局牵头成立车船安全工作小组,并派出领导进驻防指协助工作。根据县防指的部署,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组织落实防漂船预案。对危险道路及时实行警戒、封闭。

铁办根据防指的部署,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加强发洪区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向委办、政府办和防指报告有关险情、隐患及重点险情的处置情况。

国土资源局成立地灾安全工作小组,并派出领导进驻防指协助工作。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险情及处理动态,并及时向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经贸局:必要时,派出领导进驻防指协助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派出检查小组对各有关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

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小组,并派出领导进驻防指协助工作。紧急部署全各类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撤离作业人员,并派出检查小组进行督查。

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并派出领导进驻防指协助工作。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在校师生的防洪防汛安全工作。并视暴雨和台风影响程度,适时启动停课等应急 预案。

林业局布置林业各单位的防汛抢险保障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农业局:组织做好农业生产方面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并派出专家帮助指导灾区做好扶苗洗苗、改种补种等灾后生产自救 工作。

旅游局:接到台风、暴雨警报后,组织和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安全。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上杭分公司: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前往发洪地区,做好受损通讯基站、设备、线路等的抢修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委宣传部、广电局:委宣传部派出对外宣传负责人,进驻指挥部,负责对外宣传的联络、稿件的审核把关、媒体及舆情的掌控等工作。及时播发气象台和上杭水文站提供的有关暴雨、洪水警报信息。播发防指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部署。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救灾 动态。

监察局(效能办):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和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检查乡镇及防指成员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防范、抗御暴雨、洪水等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及值班值守等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告诫,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金山、矶头及其他小型水库:服从防指的统一调度。

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24小时防汛、防台风值班值守,并及时与防汛办联系,互通情报。

4.4 一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某乡镇发生5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20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已登陆,且在3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

全县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

2、响应行动

抗洪抢险救灾已成为各级党政和各部门的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1)领导响应。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在防指进行指挥决策,提请安排领导轮流在防指24小时值班带班。必要时,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领导分别到抗洪第一线指挥抗洪救灾。必要时,由委、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或由委、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   动员。

(2)部门响应。各有关单位在继续做好二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应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防指执行委、政府抗洪救灾的重大决策。总指挥24小时在指挥部坐镇指挥,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部协助领导工作。审议并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乡镇、部门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必要时,请求防指给予支援。督促水库调度专家组认真做好小(一)型以上水库的科学调度,对流域内其它水库的防洪调度实行严密监控。

委办、政府办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按委、政府和防指要求,协调驻部队、各级各部门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按照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向委、政府、军区请求抗洪救灾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支援和抗洪救灾情况报告等工作。

防汛办向指挥部提出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建议。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气象局加密对天气和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报雨情及台风信息。

上杭水文站:加密对洪水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报洪水预报信息。

县人武部:协调、部署驻部队及民兵役备役人员全力投人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同防指和政府向军区申请抗洪兵力和装备支持。

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上杭大队:部署所属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组织预备队增援重灾区。

公安局实行全警动员,全力做好防洪抢险秩序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及时疏导交通,加强交通管制或封闭道路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全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水利局组织水利系统全力投入防抗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对重点病险水库、闸坝、堤防、山塘等实行严密监控;向有关流域派出防汛专家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确保在建工程防洪抗灾措施的落实。

民政局全力以赴做好灾民救助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做好集中安置点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卫生局派出医疗卫生防疫专家组,全力做好灾区救死扶伤、防疫消毒等工作。

县电力公司:全力以赴做好电力系统防抗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派出领导、专家到指挥部协助发电水库防洪调度工作。迅速抢通重点区域供电设施,确保抗洪救灾电力供应。

交通局、公路进一步充实车船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全面加强车、船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抢修受损道路,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铁办全面动员,加强发洪区铁路沿线的巡查,全力抢修受损道路。及时组织做好滞留旅客安置和分流运送工作

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充实地灾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地灾隐患点的值守力量和应急措施,迅速派出专家对各地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紧急处置。第一时间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做好城区道路、主要街道的排涝工作。参与组织城镇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督促城管部门协同做好抗灾救灾的治安管理。

经贸局:迅速组织动员企业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对各类企业的抗洪救灾工作进行督查。启动救灾食品紧急供应预案,根据各地受灾情况,落实救灾食品的紧急生产和供应。

安监局进一步充实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投入抗洪救灾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抗洪救灾工作进行督查。

教育局进一步充实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全力组织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在校师生的防洪防汛安全工作。

林业局组织本系统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迅速做好灾后恢复林业生产的各项工作。

农业局组织做好农业抢收工作,迅速派出专家赶赴灾区组织指导做好扶苗洗苗、改种补种等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

旅游局进一步组织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安全。督促旅行社及时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和疏散工作。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上杭分公司全力做好受损通讯基站、设备、线路等的抢修工作,尽快恢复通信。

委宣传部、广电局加密播发暴雨、台风、洪水信息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部署、防灾抗灾知识,动员全社会提高自我防灾避险意识。进一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监察局(效能办)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及防指成员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落实抗洪抢险救灾各项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严格效能告诫和责任追究制度。

级其他有关部门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委、政府和防指作出的抗洪救灾的决策和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全面投入抗洪救灾各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全力以赴支援灾区,为抗洪救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5 应急制度

)值班带班

1、启动四级响应时,由防汛办主任24小时值班带班。

2、启动三级响应时,由防指一位副总指挥24小时值班带班。

3、启动二级响应时,由防指总指挥24小时值班带班。

4、启动一级响应时,提请由委、政府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带班。

)应急调派

在紧急防汛期,依据《防洪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防汛指挥部门有权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当防汛抢险需要调派抢险队伍和动用部门物资、车辆时,市防指采取任务派遣书的形式,对各抢险队伍和有关物资、车辆等进行征调(见附件一)。征调的物资、车辆等在汛情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每年备汛,政府办、防汛办等应对本级政府各部门的有关物资、车辆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在册,以便实施紧急调度时统筹安排。

)专项小组

根据汛情和抗灾需要,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

1、组织机构

(1)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国土资源局局长

(2)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教育局局长

(3)车船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交通局局长

(4)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水利局局长

(5)矿山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安监局局长

6其他安全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成立)

2、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工作要求。强化第一时间意识,牵头做好上传下达、灾情收集、信息汇总、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送受灾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杜绝虚报、瞒报、迟报、漏报。

(2)强化检查督促落实。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负责督促各乡镇加强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并跟踪反馈。

(3)加强技术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对行业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确保防范到位。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灾害的危险点进行勘察监测,为领导科学组织指挥提供有效、可追溯的决策依据。

(4)加强值守。防汛期间,要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并保证每天有一名级领导干部带班,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

6 救灾报灾

当发生一、二级响应结束,洪水开始退落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防指召开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必要时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有关部门报告汛情与灾情。

政府办发生较大灾害情况下,必要时根据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政府和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防汛办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至江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

上杭水文站: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点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指挥部报告。

经贸局:组织所管企业统计、核实灾情,并组织各企业恢复生产。根据各地受灾情况,按委、政府的要求,落实好所需紧急救灾食品,并按时供应有关灾区。

安监局组织全矿山企业统计、核实灾情,并组织各企业恢复生产。

民政局及时组织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协助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代政府草拟灾情报告,配合新闻单位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做好向上汇报准备。

公安局组织公安机关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或其他应急措施。

卫生局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员,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防病防疫宣传,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经政府批准统一向外公布灾区  疫情。

教育局组织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灾情统计和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向上级争取中央、省、市救灾资金。

交通局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部署、指导灾区抢修交通主干线,安排水毁路段的修复。

铁办迅速组织疏散滞留的旅客,尽快修复水毁铁路。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上杭分公司组织部署通信机线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对外联系。

力公司:组织部署电力线路抢修,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农业局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林业局组织林业系统灾后生产自救,抢修水毁林区道路,尽快恢复生产。

水利局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乡镇生活生产供水。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组织做好城区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和河道清障工作。

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部署灾后畜牧水产生产自救,指导调整养殖业结构,做好恢复畜牧水产生产工作。做好灾后疫病防治工作。

国土资源局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当地政府、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和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时组织对全危房进行鉴定,配合各级政府做好转移群众返迁居住工作。搞好重建家园的规划、设计及建设施工的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做好城区城建公共设施的修复工作,协助做好城区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和河道清障工作。

委宣传部、广电局、县报道组:做好救灾工作的报道。加强卫生防疫、防病知识等的宣传。组织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广播电视。

7 应急保障

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进行。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遇突发事件,各通信运营部门提供抗洪抢险通信保障,保证防洪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临时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7.2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指挥部加强防抢险机动队建设,充实完善各种技术装备,确保防洪抢险需要;重点防洪地区和企业要组建相应应急抢险专业队伍;武警、消防、公安、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随时做好投入防洪抢险准备

7.3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提供抗洪抢险救灾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道路抢修工程机械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保障,保证防洪抢险人员、防洪救灾物资运输优先运送。动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时,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部队开进途中的交通保障。

7.4 治安与医疗防疫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制定抗洪抢险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方案,保障防洪患区、抢险工地和重点防洪工程的治安安全,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由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开展防疫消毒、伤病员救治等工作。

7.5 物资与资金保障

(1)由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保证抗洪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生产与供应

(2)县防汛指挥部按国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足额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生装备的合理布局

(3)各乡镇政府水库、挂闸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4)财政预算要安排一定额度的防汛抢险救灾资金。

7.6 社会动员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洪的责任。

(2)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该根据灾害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救灾。

(3)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8 附则

8.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县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视情况变化对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的实施方案,并报县防汛办备案。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上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图

      2. 上杭县防汛预警程序示意图

      3. 上杭县防汛应急处置流程图

      4. 上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方式

5.  应急响应级别及行动主要内容

主题词

水利  防汛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市防汛办。

有关县领导,县纪委县委、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18日印发


附件1:

上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图

 

 

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防汛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分管领导、水利局局长、水利局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农办、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公路局、铁办、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广电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移民局、旅游局、气象局、水文站、城区用水办、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武警上杭森林大队、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杭电力公司、财保公司上杭分公司、中国电信上杭分公司、中国移动上杭分公司、中国联通上杭分公司等单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

 

 

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小组

 

 

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车船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水库堤坝安全工作小组

 

 

矿山安全工作小组

 

 

电站水库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各系统各部门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村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组

 

 

文本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附件2:

上杭县防汛预警程序示意图

 

 

天气信息、暴雨和台风警报

 

洪水消息、警报

 

 

乡镇防御指挥机构

 

 

 

 

 

 

 

 

 

县防汛指挥部

 

气象局

 

 

水文站

 

 

局部暴雨

 

 

监测员

 

 

局部山洪

 

 

地质异常

 

 

水利工程险情

 

 

社会公众

 

 

上级防汛指挥部

 


附件3:

上杭县防汛应急处置流程图

 

 

召开防汛指挥部紧急会议

县防汛办

成员单位

乡镇政府

应急队伍

按职责分工做好防御工作

按备勤级别和要求做好应急准备

应急救灾、减灾

突发洪涝灾害事件

文本框: 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


附件4 :

上杭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

 

指挥部领导

姓 名

 

总指挥

张毓章

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

罗志勇

县人武部副部长

华伦钟

县政府办副主任

蓝善祥

县水利局局长

余兆兴

县水利总支书记副局长

肖新民

县水利局副局长

 

指挥部成员

单位名称

姓 名

 

宣传部

华伦标

副部长

纪委、监察局

袁元勤

常委、效能办专职副主任

公安局

林新发

副局长

农办

林南桥

农业系统党委书记、农办副主任

发改局

 

副局长

经贸局

彭绪荣

副局长

财政局

刘永祥

副局长

城乡规划建设局

巫贞森

局长

民政局

刘加茂

副局长

国土资源局

丘允明

副局长

交通局

刘标

局长

公路分局

张锦万

局长

铁办

 

主任

农业局

池宝发

副局长

畜牧水产局

何家茂

副局长

广电局

张锋育

副局长

林业局

谢春祥

副局长

教育局

傅龙祥

局长

卫生局

何祥椿

局长

安监局

黄兆洪

副局长

移民局

刘昌发

副局长

气象局

袁耀良

局长

旅游局

赖建杭

主任科员

 

水文站

李一波

站长

武警中队

黄汝坤

中队长

消防大队

李克贤

教导员

森林武警大队

管顺忠

大队长

用水办

丘加宏

副主任

紫金矿业

刘荣春

副总裁

电力公司

池东亮

副经理

财保公司

赖永春

经理

电信公司

丘尚维

副总经理

移动公司

黄禹明

经理

联通公司

 

经理

 

县防汛办设在紫金路县防汛指挥中心。主任:陈立荣,   手机:13959039181。联系电话:3842454,传真:3887948,电子邮箱:fxb3842454@126.com。

 


 

附件5 :

应急响应级别及行动主要内容

 

 

等级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三级响应

四级响应

标准

1)某乡镇发生5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20年一遇以上降雨。

1)某乡镇发生2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

1)某乡镇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5年一遇以上降雨。

1)某乡镇发生5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2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已登陆,且在3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2)台风已登陆,且在6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2)台风已登陆,且在12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2)台风即将登陆,且在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3)发生局部性的洪涝灾情,灾情继续发展.

行动

提请由县委、县政府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带班

指挥长24小时坐镇指挥

指挥长坐镇指挥,副指挥24小时值班带班

副指挥坐镇指挥,县防汛办主任24小时值班带班

县领导分别到抗洪第一线指挥抗洪救灾。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县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动议,发布紧急防汛期命令,紧急部署防洪抗灾工作。

总指挥召开会商会或防指成员紧急会议。发出部署防抗工作的通知,对重点区域加强指挥调度和决策部署。

召集防汛会商,分析暴雨、洪水、台风的发展趋势,部署防抗工作

全县所有单位实行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动员一切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由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水利、国土、安监、交通、教育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

防汛、气象、水文、水利、国土、建设、经贸、安监、电力、民兵、武警、消防、森警、公安、交通、通信、农业、林业、教育、广电等单位加强值班,部署做好防御工作。

防汛、气象、水文、水利、国土、建设、经贸、安监、电力等单位加强值班,部署做好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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