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1.2水文特征值
3.2预警信息发布
|
|||||||||||||||||||||||||||||||||||||||||||||||||||||||||||||||||||||||||||||||||||||||||||||||||||||||||||||||||||||||||||||||||||||||||||||||||||||||||||||||||||||||||||||||||||||||||||||||||||||||||||||||||||||||||||||||||||||||||||||||||||||||||||||||||||||||||||||||||||||||||||||||||||||||||||||||||||||||||||||||||||||||||||||||||||||||||||||||||||||||||||||||||||||||||||||||||||||||||||||||||||||||||||||||||||||||||||||||||||||||||||||||||||||||||||||||||||||||||||||||||||
预警信号 | 雨量级别 |
蓝色预警 |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
黄色预警 |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
橙色预警 |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
红色预警 |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
(2)台风预警。
预警信号 | 台风影响程度 |
蓝色预警 | 24小时内可能影响,且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
黄色预警 | 12小时内可能影响,且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
橙色预警 | 6小时内可能影响,且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
红色预警 | 3小时内可能影响,且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 |
(3)县境内实测发生2年一遇降雨时,每12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12小时降雨预报;实测发生5年一遇降雨时,每6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6小时的降雨预报;实测发生10年一遇降雨时,每3小时发布所在区域未来3小时的降雨预报。
上杭水文站负责汀江、旧县河、黄潭河的实时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和报告。
(1)当实测降雨量达2年一遇以上时,须立即将有关资料报送防汛指挥部。
(2)汀江、旧县河、黄潭河汛情按下列要求发布。
预测的洪水标准 | 水情情况的报告和预报发布时限 |
小于5年一遇 | 每24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和洪水预报 |
5~10年一遇 | 每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和洪水预报 |
10~20年一遇 | 每6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和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
20~50年一遇 | 每3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情况和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 |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四级响应:
(1)某乡镇发生5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2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即将登陆,且在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3)发生局部性的洪涝灾情,灾情继续发展。
将发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重点地区大部分尚在防御标准内。
2、响应行动。
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分析未来天气发展趋势,适时作出防御部署。
县防指:由一位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暴雨、洪水、台风的发展趋势,适时发出通知,部署防抗工作。县防汛办主任24小时值班带班。防汛专家组上岗到位,掌握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对金山、矶头电站水库实施防洪调度,对其它水库的防洪调度进行监督。
县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防汛办领导24小时值班带班。加强对降雨、洪水和台风动态的监视,掌握河流重要控制站和小(一)型及以上水库的雨情、水情,加强对洪水预警系统的监测,召集有关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现状、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为防洪指挥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必要时发出防御部署通知,并通过洪水预警信息发送平台,及时将工作部署及防御措施发送有关区域防汛责任人。向县防指及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汛情,了解、反馈各地、各部门防御动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防御暴雨引发的次生山地灾害(滑坡、泥石流)的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领导和市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县气象局:适时发布雨情、台风信息,并将天气发展趋势及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通报县政府办、县防汛办。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分析强降雨可能发生的重点区域及其发展趋势,并及时向有关区域防汛责任人发出暴雨警报。向县防汛办通报暴雨实况及预报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天气趋势预报和暴雨警报。
上杭水文站:实施站领导带班。收集汇总有关江河水文站点的实时雨情、水情。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对洪水进行沿程滚动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县境内汀江、旧县河、黄潭河段的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县防汛办通报暴雨洪水实况(绝对值、相对值和相应频率)。
县水利局:防汛带班局领导24小时在防汛办值班。了解主要江河重点水利防洪工程运行情况。了解系统内小(二)型及以上水库蓄水状况,并对中型及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实施监控。对病险水库、堤防、闸坝、山塘的安全度汛措施实施重点督查。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检查城区内主要道路、街道和建设工地的排水设施,进行必要的应急处理,确保洪水到来时各排水设施畅通。通知城区内各建设单位、相关职能管理单位做好防抗暴雨洪水工作。
县经贸局:部署企业单位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了解各企业防汛备汛情况。
县安监局:部署矿山企业的防汛安全保障工作,了解矿山企业防汛备汛情况。
县电力公司:协助做好各电站的防洪调度落实工作。优先保障防汛指挥、抢险用电。
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各地防御地质灾害的动态。督促各地对重点地区、隐患点防御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作出部署。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某乡镇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5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已登陆,且在12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3)将发生或已发生局部中等洪水。
重点地区已接近防御标准,一般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
2、响应行动。
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继续做好四级响应情况下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应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县防指:总指挥召开会商会或防指成员紧急会议。以防指的名义发出部署防抗台风、暴雨、洪水的通知,对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加强指挥调度,作出决策部署,发布防御工作指令。由指挥长带班,至少有一位副总指挥24小时坐镇指挥,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防御部署落实情况。
县政府办:了解各地防汛抗灾动态,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有关问题和困难。
县防汛办:认真落实县防指的各项部署,及时将洪水、台风警报信息和县防指的部署通报有关单位,及时掌握和反馈各地贯彻落实防洪水防台风工作部署情况。收集掌握各地防御中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收集掌握发洪地区防洪、水利重点病险工程的防御状况,加强对洪水预警系统的监测,向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险情和灾情。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提出指挥决策的建议意见,为县防指代拟相关文件、材料。加强与驻杭部队的联系,做好部队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经县防指领导批准,通过境内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防洪防台风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领导及市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县气象局:对雨情、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并及时通报县政府办、县防汛办等单位。分析并预报发生洪水地区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降雨发展趋势。参与县防指或防汛办的江河水库防洪调度会商。
上杭水文站:加密对江河洪水的预测预报。参与县防指或防汛办的江河水库防洪调度会商。
县人武部:根据实时汛情、险情和灾情,做好驻杭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通报驻杭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抗洪救灾力量的准备情况及组织实施进展情况。
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上杭大队:根据实时汛情、险情和灾情,部署所属部队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向县防指报告部队投入抢险救灾力量的准备及组织实施情况。
县公安局:适时作出部署,加强值班备勤,做好保畅通和治安管理工作。
县水利局:及时部署防洪、防台风工作,严密监视系统内小(二)型以上水库的运行情况。加强对水利工程保安的技术指导工作,防汛专家组待命,做好应急准备。部署全县水利部门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遇到水利工程出险时,按分级管理原则,督促当地政府及水利部门迅速采取强有力措施妥善处置。必要时派出专家增援。督促发洪区域中型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并了解小型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掌握发洪地区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实时运行情况。参与县防指对江河及水库防洪调度的研究决策。
县经贸局:部署企业单位做好防抗台风、暴雨、洪水准备工作。
县安监局:部署矿山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各项准备工作,对矿山企业停产和撤离作业人员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并按矿山防汛应急预案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县电力公司:部署电力系统做好防抗洪水、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参与县防指对中型水电站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
县交通局:组织检查发洪河流船只锚固及安全转移,并做好防漂船预案。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对危险道路桥梁及时设立警示牌或封闭。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的排水及道路清障工作。组织对城区内主要街道和建设工地排水设施进行巡查。城区道路因障碍物受阻或因下水道阻塞造成内涝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排除。参与组织城镇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督促城管部门协同做好抗灾救灾的治安管理。
县铁办:组织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加强发洪地区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防指报告有关险情、隐患及处置情况。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上杭分公司:部署通讯保障工作,做好防汛应急机动通讯设备及队伍组织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防汛救 灾的通讯畅通。
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地灾防治年度预案,部署和指导各地做好防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掌握重点地区的地质险情态势,并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置情况。
县林业局:做好本系统防洪工作,提前转移江河边和低洼地带的库存木材。组织好防洪抢险队伍,做好防洪应急准备工作。
县农业局:组织做好本系统防台风和防洪工作,并指导农业主体做好农作物和农业设施保护工作,特别是高杆农作物的支护,若遇农作物采收季节,应迅速通知台风可能影响的地区组织劳力进行抢收。
县教育局: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学校的防洪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及校舍的安全。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各媒体及时播发县气象台和上杭水文站提供的有关暴雨、洪水警报信息。播发县防指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防台风工作部署。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和地方、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县监察局(效能办):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和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检查各乡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防范、抗御暴雨、洪水、台风等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及值班值守等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告诫,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金山、矶头及其他小型水库:服从市、县防指的统一调度。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某乡镇发生2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已登陆,且在6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全县相当部分地区将超过或已超过防御标准。
2、响应行动。
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由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组织抢险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排险、救灾。在继续做好三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应努力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县防指:由总指挥在指挥部24小时坐镇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动议,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布紧急防汛期命令,紧急部署防洪抗灾工作。协调指挥驻杭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必要时请求市防指支援。密切监视小(一)型以上水库的运行,做好小(一)型以上水库的防洪科学调度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抗灾救灾情况。
县政府办:掌握各地抗洪救灾动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代县政府拟文向市政府报告。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的防御工作,协调解决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有关问题和困难。
县防汛办:迅速落实县防指的各项决策部署,利用县洪水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向部分或全部防汛责任人发布防汛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与县防指成员单位会商,及时了解和通报情况。分析提出是否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意见。实时掌握发洪区小(一)型以上水库运行情况,并密切监控其它水库。了解掌握江河堤坝和在建工程的防洪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领导、市防办报告有关情况。
县气象局:加密降雨、台风趋势预报,分析台风、暴雨对我县的影响情况,并迅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防汛办报告。当台风进入龙岩新一代天气雷达探测区内时,应及时预报台风动态与发展趋势,每隔1~2小时向县政府、县防指通报一次台风最新信息,并根据台风、暴雨对我县的影响情况,利用气象信息发布平台向有关部门或防汛责任人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分析并预报重点地区未来12小时和24小时的降雨和天气情况。参与县防指对江河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
上杭水文站:应根据洪水、台风的不同特点,认真做好江河洪水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强降雨的各类信息,并迅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防汛办报告。实时掌握主要江河的洪水水位、流量和变化情况。预报主要江河洪水水位过程。参与县防指对江河防洪调度的研究会商。
县人武部:参与县防指的会商及工作部署,指令驻杭部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集结待命,组织协调指挥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必要时派出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通报各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上杭大队:参与县防指的会商及工作部署,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抢险救灾,必要时派出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报告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做好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疏导,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县水利局:成立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工作小组。监控重点病险水库、闸坝与堤防,向县防指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向有关流域派出防汛专家组。协助县防指做好江河水库防洪调度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预案。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对可能受台风严重影响地区的建设部门(单位),协助当地城镇(社区、居委会),重点做好对已鉴定的危房进行检查及住在危房的群众安全转移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城市高楼塔吊、广告牌等加固工作和城市内涝的防范工作。城市园林部门要切实做好县城林木的支护加固工作。
县电力公司:部署电力系统做好防台风暴雨洪水工作。优先保证防汛等相关重要部门供电。组织突击抢修队伍,做好抢修供电设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派员到县防指协助有关发电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县民政局:做好紧急转移人员的安置及生活救助等各项工作。
县卫生局:做好卫生医疗器具、药品的供应及医务人员调度工作。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区救死扶伤、防疫消毒。
县交通局、公路分局:加强车、船交通安全管理,由交通局牵头成立车船安全工作小组,并派出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助工作。根据县防指的部署,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组织落实防漂船预案。对危险道路及时实行警戒、封闭。
县铁办:根据县防指的部署,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加强发洪区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防指报告有关险情、隐患及重点险情的处置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成立地灾安全工作小组,并派出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助工作。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险情及处理动态,并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县经贸局:必要时,派出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助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派出检查小组对各有关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
县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小组,并派出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助工作。紧急部署全县各类非煤矿山企业停产、撤离作业人员,并派出检查小组进行督查。
县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并派出领导进驻县防指协助工作。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在校师生的防洪防汛安全工作。并视暴雨和台风影响程度,适时启动停课等应急 预案。
县林业局:布置林业各单位的防汛抢险保障工作。指挥协调本系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县农业局:组织做好农业生产方面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并派出专家帮助指导灾区做好扶苗洗苗、改种补种等灾后生产自救 工作。
县旅游局:接到台风、暴雨警报后,组织和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安全。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上杭分公司:组织防汛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前往发洪地区,做好受损通讯基站、设备、线路等的抢修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委宣传部派出对外宣传负责人,进驻指挥部,负责对外宣传的联络、稿件的审核把关、媒体及舆情的掌控等工作。及时播发县气象台和上杭水文站提供的有关暴雨、洪水警报信息。播发县防指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部署。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救灾 动态。
县监察局(效能办):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和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检查各乡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防范、抗御暴雨、洪水等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及值班值守等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告诫,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金山、矶头及其他小型水库:服从市、县防指的统一调度。
县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24小时防汛、防台风值班值守,并及时与县防汛办联系,互通情报。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乡镇发生5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20年一遇以上降雨;
(2)台风已登陆,且在3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
全县发洪地区大部分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
2、响应行动
抗洪抢险救灾已成为各级党政和各部门的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1)领导响应。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县防指进行指挥决策,提请县委办安排县领导轮流在县防指24小时值班带班。必要时,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县领导分别到抗洪第一线指挥抗洪救灾。必要时,由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或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 动员。
(2)部门响应。各有关单位在继续做好二级响应的各项工作基础上,应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县防指:执行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的重大决策。总指挥24小时在指挥部坐镇指挥,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指挥部协助县领导工作。审议并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乡镇、部门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必要时,请求市防指给予支援。督促水库调度专家组认真做好小(一)型以上水库的科学调度,对流域内其它水库的防洪调度实行严密监控。
县委办、县政府办:及时掌握和通报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按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要求,协调驻杭部队、各级各部门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向市委、市政府、市军区请求抗洪救灾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支援和抗洪救灾情况报告等工作。
县防汛办:向指挥部提出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建议。督查、反馈指挥部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地域或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县气象局:加密对天气和台风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报雨情及台风信息。
上杭水文站:加密对洪水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报洪水预报信息。
县人武部:协调、部署驻杭部队及民兵役备役人员全力投人抗洪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同县防指和县政府向市军区申请抗洪兵力和装备支持。
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森林武警上杭大队:部署所属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组织预备队增援重灾区。
县公安局:实行全警动员,全力做好防洪抢险秩序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及时疏导交通,加强交通管制或封闭道路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全力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水利局:组织水利系统全力投入防抗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对重点病险水库、闸坝、堤防、山塘等实行严密监控;向有关流域派出防汛专家组;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确保在建工程防洪抗灾措施的落实。
县民政局:全力以赴做好灾民救助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做好集中安置点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县卫生局:派出医疗卫生防疫专家组,全力做好灾区救死扶伤、防疫消毒等工作。
县电力公司:全力以赴做好电力系统防抗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派出领导、专家到指挥部协助发电水库防洪调度工作。迅速抢通重点区域供电设施,确保抗洪救灾电力供应。
县交通局、公路分局:进一步充实车船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全面加强车、船交通安全管理,全力抢修受损道路,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县铁办:全面动员,加强发洪区铁路沿线的巡查,全力抢修受损道路。及时组织做好滞留旅客安置和分流运送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充实地灾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落实地灾隐患点的值守力量和应急措施,迅速派出专家对各地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紧急处置。第一时间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做好城区道路、主要街道的排涝工作。参与组织城镇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督促城管部门协同做好抗灾救灾的治安管理。
县经贸局:迅速组织动员企业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对各类企业的抗洪救灾工作进行督查。启动救灾食品紧急供应预案,根据各地受灾情况,落实救灾食品的紧急生产和供应。
县安监局:进一步充实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投入抗洪救灾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抗洪救灾工作进行督查。
县教育局:进一步充实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全力组织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和在校师生的防洪防汛安全工作。
县林业局:组织本系统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迅速做好灾后恢复林业生产的各项工作。
县农业局:组织做好农业抢收工作,迅速派出专家赶赴灾区组织指导做好扶苗洗苗、改种补种等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各项工作。
县旅游局:进一步组织做好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安全。督促旅行社及时做好滞留游客的安置和疏散工作。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上杭分公司:全力做好受损通讯基站、设备、线路等的抢修工作,尽快恢复通信。
县委宣传部、广电局:加密播发暴雨、台风、洪水信息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部署、防灾抗灾知识,动员全社会提高自我防灾避险意识。进一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县监察局(效能办):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部署和要求、落实抗洪抢险救灾各项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严格效能告诫和责任追究制度。
县级其他有关部门: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作出的抗洪救灾的决策和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格的组织纪律全面投入抗洪救灾各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全力以赴支援灾区,为抗洪救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值班带班
1、启动四级响应时,由县防汛办主任24小时值班带班。
2、启动三级响应时,由县防指一位副总指挥24小时值班带班。
3、启动二级响应时,由县防指总指挥24小时值班带班。
4、启动一级响应时,提请由县委、县政府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带班。
(二)应急调派
在紧急防汛期,依据《防洪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防汛指挥部门有权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当防汛抢险需要调派抢险队伍和动用部门物资、车辆时,市防指采取任务派遣书的形式,对各抢险队伍和有关物资、车辆等进行征调(见附件一)。征调的物资、车辆等在汛情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每年备汛,县政府办、防汛办等应对本级政府各部门的有关物资、车辆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在册,以便实施紧急调度时统筹安排。
(三)专项小组
根据汛情和抗灾需要,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
1、组织机构
(1)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县教育局局长
(3)车船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县交通局局长
(4)水库、山塘、堤坝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县水利局局长
(5)矿山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县安监局局长
(6)其他安全工作小组(根据需要成立)
2、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工作要求。强化第一时间意识,牵头做好上传下达、灾情收集、信息汇总、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报送受灾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杜绝虚报、瞒报、迟报、漏报。
(2)强化检查督促落实。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负责督促各乡镇加强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并跟踪反馈。
(3)加强技术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对行业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技术指导,确保防范到位。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灾害的危险点进行勘察监测,为领导科学组织指挥提供有效、可追溯的决策依据。
(4)加强值守。防汛期间,要始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并保证每天有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带班,确保有序、有力、有效应对。
当发生一、二级响应结束,洪水开始退落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县防指:召开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县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必要时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市防指和市有关部门报告汛情与灾情。
县政府办:发生较大灾害情况下,必要时根据县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支持。
县防汛办: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至江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收集灾情,并与有关部门共同会商、核实、汇总灾情。
上杭水文站: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点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指挥部报告。
县经贸局:组织所管企业统计、核实灾情,并组织各企业恢复生产。根据各地受灾情况,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好所需紧急救灾食品,并按时供应有关灾区。
县安监局:组织全县矿山企业统计、核实灾情,并组织各企业恢复生产。
县民政局:及时组织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协助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情。代县政府草拟灾情报告,配合新闻单位编制抗灾录像汇报片,做好向上汇报准备。
县公安局:组织公安机关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措施或其他应急措施。
县卫生局: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员,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防病防疫宣传,确保灾后无大疫。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向外公布灾区 疫情。
县教育局:组织部署教育系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灾情统计和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向上级争取中央、省、市救灾资金。
县交通局:统一组织安排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部署、指导灾区抢修交通主干线,安排水毁路段的修复。
县铁办:迅速组织疏散滞留的旅客,尽快修复水毁铁路。
中国电信、移动、联通上杭分公司:组织部署通信机线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对外联系。
县电力公司:组织部署电力线路抢修,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县农业局: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县林业局:组织林业系统灾后生产自救,抢修水毁林区道路,尽快恢复生产。
县水利局: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乡镇生活生产供水。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组织做好城区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和河道清障工作。
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组织部署灾后畜牧水产生产自救,指导调整养殖业结构,做好恢复畜牧水产生产工作。做好灾后疫病防治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及时了解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当地政府、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和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时组织对全县危房进行鉴定,配合各级政府做好转移群众返迁居住工作。搞好重建家园的规划、设计及建设施工的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做好城区城建公共设施的修复工作,协助做好城区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和河道清障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县报道组:做好救灾工作的报道。加强卫生防疫、防病知识等的宣传。组织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广播电视。
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进行。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遇突发事件,各通信运营部门提供抗洪抢险通信保障,保证防洪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临时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县防汛指挥部加强防汛抢险机动队建设,充实完善各种技术装备,确保防洪抢险需要;重点防洪地区和企业要组建相应应急抢险专业队伍;武警、消防、公安、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随时做好投入防洪抢险准备。
电力部门负责提供抗洪抢险救灾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交通部门负责提供道路抢修工程机械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保障,保证防洪抢险人员、防洪救灾物资运输的优先运送。动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时,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部队开进途中的交通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制定抗洪抢险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方案,保障防洪患区、抢险工地和重点防洪工程的治安安全,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由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开展防疫消毒、伤病员救治等工作。
(1)由发改局、经贸局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保证抗洪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生产与供应。
(2)县防汛指挥部按国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足额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抢险救生装备的合理布局。
(3)各乡镇政府和水库、挂闸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4)财政预算要安排一定额度的防汛抢险救灾资金。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洪的责任。
(2)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该根据灾害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救灾。
(3)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在严重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1、本预案由县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视情况变化对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的实施方案,并报县防汛办备案。
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上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图
2. 上杭县防汛预警程序示意图
3. 上杭县防汛应急处置流程图
4. 上杭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系方式
5. 应急响应级别及行动主要内容
主题词: | 水利 防汛 应急预案△ 通知 | |
抄送:市防汛办。 有关县领导,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 ||
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县防汛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分管领导、水利局局长、水利局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委宣传部、农办、监察局、公安局、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建设局、民政局、交通局、公路局、铁办、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广电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移民局、旅游局、气象局、水文站、城区用水办、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武警上杭森林大队、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杭电力公司、财保公司上杭分公司、中国电信上杭分公司、中国移动上杭分公司、中国联通上杭分公司等单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 地质灾害安全工作小组 学校安全工作小组 车船交通安全工作小组 水库堤坝安全工作小组 矿山安全工作小组 电站水库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乡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各系统各部门防汛抗洪领导小组 村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组
天气信息、暴雨和台风警报 洪水消息、警报 乡镇防御指挥机构 村 组 户 县防汛指挥部 气象局 水文站 局部暴雨 监测员 局部山洪 地质异常 水利工程险情 社会公众 上级防汛指挥部
召开防汛指挥部紧急会议 县防汛办 成员单位 乡镇政府 应急队伍 按职责分工做好防御工作 按备勤级别和要求做好应急准备 应急救灾、减灾 突发洪涝灾害事件![]()
指挥部领导 | 姓 名 | 职 务 |
总指挥 | 张毓章 | 县政府副县长 |
副总指挥 | 罗志勇 | 县人武部副部长 |
华伦钟 | 县政府办副主任 | |
蓝善祥 | 县水利局局长 | |
余兆兴 | 县水利总支书记、副局长 | |
肖新民 | 县水利局副局长 |
指挥部成员 |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职 务 |
宣传部 | 华伦标 | 副部长 |
纪委、监察局 | 袁元勤 | 常委、效能办专职副主任 |
公安局 | 林新发 | 副局长 |
农办 | 林南桥 | 农业系统党委书记、农办副主任 |
发改局 | 赖 群 | 副局长 |
经贸局 | 彭绪荣 | 副局长 |
财政局 | 刘永祥 | 副局长 |
城乡规划建设局 | 巫贞森 | 局长 |
民政局 | 刘加茂 | 副局长 |
国土资源局 | 丘允明 | 副局长 |
交通局 | 刘标 | 局长 |
公路分局 | 张锦万 | 局长 |
铁办 | 方 刚 | 主任 |
农业局 | 池宝发 | 副局长 |
畜牧水产局 | 何家茂 | 副局长 |
广电局 | 张锋育 | 副局长 |
林业局 | 谢春祥 | 副局长 |
教育局 | 傅龙祥 | 局长 |
卫生局 | 何祥椿 | 局长 |
安监局 | 黄兆洪 | 副局长 |
移民局 | 刘昌发 | 副局长 |
气象局 | 袁耀良 | 局长 |
旅游局 | 赖建杭 | 主任科员 |
水文站 | 李一波 | 站长 |
武警中队 | 黄汝坤 | 中队长 |
消防大队 | 李克贤 | 教导员 |
森林武警大队 | 管顺忠 | 大队长 |
用水办 | 丘加宏 | 副主任 |
紫金矿业 | 刘荣春 | 副总裁 |
电力公司 | 池东亮 | 副经理 |
财保公司 | 赖永春 | 经理 |
电信公司 | 丘尚维 | 副总经理 |
移动公司 | 黄禹明 | 经理 |
联通公司 | 陈 华 | 经理 |
县防汛办设在紫金路县防汛指挥中心。主任:陈立荣, 手机:13959039181。联系电话:3842454,传真:3887948,电子邮箱:fxb3842454@126.com。
等级 | 一级响应 | 二级响应 | 三级响应 | 四级响应 |
标准 | (1)某乡镇发生5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20年一遇以上降雨。 | (1)某乡镇发生2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 | (1)某乡镇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5年一遇以上降雨。 | (1)某乡镇发生5年一遇以上降雨,或5个以上乡镇发生2年一遇以上降雨。 |
(2)台风已登陆,且在3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 (2)台风已登陆,且在6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县。 | (2)台风已登陆,且在12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 (2)台风即将登陆,且在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我县。 | |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 |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 (3)汀江、旧县河或黄潭河发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 (3)发生局部性的洪涝灾情,灾情继续发展. | |
行动 | 提请由县委、县政府领导轮流24小时值班带班 | 指挥长24小时坐镇指挥 | 指挥长坐镇指挥,副指挥24小时值班带班 | 副指挥坐镇指挥,县防汛办主任24小时值班带班 |
县领导分别到抗洪第一线指挥抗洪救灾。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县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 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审议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动议,发布紧急防汛期命令,紧急部署防洪抗灾工作。 | 总指挥召开会商会或防指成员紧急会议。发出部署防抗工作的通知,对重点区域加强指挥调度和决策部署。 | 召集防汛会商,分析暴雨、洪水、台风的发展趋势,部署防抗工作 | |
全县所有单位实行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动员一切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 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由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灾区指导抢险救灾。水利、国土、安监、交通、教育成立相应的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小组。 | 防汛、气象、水文、水利、国土、建设、经贸、安监、电力、民兵、武警、消防、森警、公安、交通、通信、农业、林业、教育、广电等单位加强值班,部署做好防御工作。 | 防汛、气象、水文、水利、国土、建设、经贸、安监、电力等单位加强值班,部署做好防御工作。 |
| 下载相关附件: | 无 |
|